一、负责拟定和修订学校审计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;
二、负责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三、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四、负责对内部控制的健全、有效及风险管理进行评价;
五、负责对专项教育资金的拨付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;
六、负责学校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;
七、负责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工程结算审计业务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评价;
八、负责督促、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九、负责审计资料的整理、归档,并做好应的保密工作;
十、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工作总结、计划以及各类数据的统计等工作;
十一、配合学校其他业务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、报废资产的处置等工作;
十二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